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是青年學生成長成才的必由之路,是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環節,是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相結合的有效載體,也是大學生自我教育的實現途徑。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文件精神,根據《伟德 官网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管理辦法》,進一步深化我院大學生社會實踐,培養學生的綜合素養,充分發揮社會實踐活動在學生健康成長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我院學生的實踐活動并使之走向規範化、科學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以培養和造就合格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為目的,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社會實踐的意見》(中青聯發〔2005〕3号)文件要求,深入開展大學生社會實踐教育,以培養适應二十一世紀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的青年知識分子,造就基礎紮實、知識面寬、能力強、素質高的全面發展的優秀人才。
二、社會實踐活動的主要内容和組織形式
通過組織和引導青年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教育活動,深入社會、深入工農,了解、感受、認識現實社會,充分利用豐富的社會教育資源,教育、引導青年學生樹立正确的人生觀、價值觀,提升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激發學生學習和創新的熱情和動力,培養學生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情操,培養和造就全面發展的青年知識分子,大力傳播科學技術和現代文明,引導大學生走與實踐相結合的成才道路,争做“鐵人”式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實現大學生社會實踐的目标。
(一)社會實踐活動的主要内容
1.社會調查:由學院在每年暑假前,公布一批社會調查參考課題,由學生自主确定調查題目,學生根據題目開展調查活動,要求寫出調查報告或體會。
2.專業調查:由學院為學生推薦一批課題項目,學生自主選擇,由相關專業教師進行指導,學生根據該項目的安排從事實踐活動,并形成調研報告或其它成果。
3.專業實踐:由學生自行聯系實踐單位,從事與本專業相關的崗位進行社會實踐,了解崗位的基本要求,要求寫出實踐報告或體會。
4.勤工助學:由學生自行聯系用人單位,利用暑期打工,要求寫出實踐心得體會。
5.志願服務:由學院組織小分隊,發揮大學生優勢,開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讓學生在實踐中認識國情,奉獻社會,提高素質。要求小分隊寫出總結報告,個人寫出調研報告和心得體會。
(二)社會實踐活動的組織形式
1.利用假期學院組織集中團隊活動--“三下鄉”活動。
2.利用假期學生自行聯系實踐單位,從事與本專業相關的崗位進行社會實踐。
3.學生利用假期時間,小組(3-5人)開展社會調查和專業調查活動。
4.利用平時和假期,學生在學校周圍或家鄉附近分散性實踐。
5.課餘組織開展志願者援助活動。
三、社會實踐成績評定
1.學生社會實踐的成績評定和學分認定工作由學生黨支部書記、輔導員、指導教師共同協作,成立相應的成績評定小組。
2.本科學生大學期間,至少應參加兩次社會實踐,撰寫相應實踐報告,按照規定要求,每完成一次獲得0.5學分(社會實踐總學分為1分)。
3.實踐結束後,學院組織對學生的社會實踐情況進行評議,由成績評定小組進行成績評定和學分認定。社會實踐成績一年評定一次,評定時間為每年九月份。
4.學生社會實踐成績合格的基本要求是:①每次參加社會實踐的時間不少于10天;②完成一篇字數不少于1500字的調查報告或實踐心得;③實踐材料要有實踐單位的鑒定意見和簽章。
5.成績評定小組根據學生的實踐時間、調查報告質量、與實踐單位的意見,按百分制給每一個學生評出成績。(學生黨支部書記、輔導員、指導教師為學生社會實踐成績評定的責任人)
6.經過認定後的學生成績,由學院打印出成績表,經簽章後報校團委、教務處各一份備案。社會實踐成績不合格的學生,不能取得相應學分。
四、社會實踐活動實施
1.在每年6月對社會實踐工作做出部署。成立社會實踐領導小組和成績評定小組。
2.在每年暑假前,公布一批專業調研和社會調查課題。學生結合每年的社會實踐活動主題開展實踐活動。
3.在學生放假前對學生提出明确要求,做出指導安排。
4.安排輔導員和專業教師到班級進行指導培訓,根據年級特點安排實踐重點。
5.根據每年的社會實踐主題,拟定活動計劃,組織社會實踐小分隊,做好活動的宣傳。
6.加強社會實踐基地建設,學院在相關企業、基層鄉鎮、村建立社會實踐基地,為更多大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提供機會和渠道。
7.社會實踐活動結束後由班主任組織全班同學對每個學生的實踐情況進行評議,由社會實踐成績評定小組進行社會實踐成績評定和學分認定。
8.各班學生成績上報學院,由學院推薦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及優秀調查報告至團委進行審核。
9.暑期結束時,學院及時進行總結,按要求上報各種總結表彰材料,并做好組織報告會、經驗交流會、圖片展覽、評比先進、編印社會實踐優秀論文集等工作。
五、團隊管理
1.小分隊要通過公開報名選拔的方式組隊。小分隊的項目選題、隊員培訓、過程控制、論文報告撰寫,都要有教師進行指導。
2.在小分隊出發前,院領導要安排指導教師對隊員進行集中培訓。要重視小分隊的安全保障工作和衛生保健工作。
3.要利用闆報、櫥窗、互聯網等媒介,積極主動地開展宣傳工作,為社會實踐活動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4.活動結束後,要通過主題班會、報告會、交流會的形式及時總結經驗,交流體會收獲,挖掘樹立先進典型。
5.根據自己特色,制定具體活動方案(組隊情況、經費預算、活動内容、指導教師等)上報團委。
6.做好本院社會實踐小分隊的組織工作。
六、經費使用
1.支出必須有正式發票,收據無效,受理報銷的發票必須是合法的。同時對報銷的發票要求真實,準确,完整。發票内容為圖書、墨盒、文具、印刷費、宣傳費等等。
2.學生住宿标準每人每天不超過30元。學生夥食費按每人每天15元補貼發放。指導教師、帶隊老師住宿及夥食補貼按教師差旅費标準發放。教師指導費按教師校内指導學生第二課堂費用标準發放。凡給予夥食費補貼的,報銷時不得報銷餐費發票。
3.交通費限報火車硬座票和公共汽車票,實報實銷。其它出租車等交通費不予報銷。
4.單張發票的最大額不超過1000元,超過1000元的要以支票的形式報銷。
5.聯系社會實踐單位,原則上不報銷禮品費用。如确需禮品支出,應事前書面報團委并經批準。
6.報銷社會實踐經費須經院領導審核簽字院團委方予以受理。
7.報銷時所有發票須由帶隊老師和一名負責财務的學生簽名。
伟德 官网
2017年6月16日